蒙自警星职业学校《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示

2024-09-05

《法律事务》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法律事务   专业代码:780401

二、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

三、修业年限

三年

四、职业面向

职业面向为:公、检、法、司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相关工作岗位;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

五、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技能,能够在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社区等从事法律辅助性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规格

1、素质要求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素养。

2)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精神。

3)具有较强的自我学习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2、知识要求

1)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了解法律实务的基本流程和方法。

4)掌握一定的文书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知识。

3、能力要求

1)具有一定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法律事务处理能力。

2)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处理法律事务相关工作。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备一定的法律检索和信息收集能力。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一)公共基础课程

1、思想政治

1)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

2)教学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与法律等。

2、语文

1)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学素养。

2)教学内容:现代文阅读、文言文阅读、写作、口语交际等。

3、数学

1)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教学内容:代数、几何、统计与概率等。

4、英语

1)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英语语言应用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2)教学内容: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阅读、英语写作等。

5、信息技术

1)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信息素养。

2)教学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网络技术等。

6、体育与健康

1)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意识。

2)教学内容:体育理论、体育技能、健康教育等。

7、艺术

1)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

2)教学内容:音乐欣赏、美术欣赏、舞蹈欣赏等。

8、历史

1)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历史意识和文化素养。

2)教学内容: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等。

(二)专业课程

1、法学

1)课程目标:使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体系,为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2)教学内容:法的概念、法的渊源、法的要素、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

2、宪法

1)课程目标: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和分类。例如,明确宪法作为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最高地位,它与普通法律在制定主体、内容、效力等方面的区别。

2)教学内容:宪法的概念与本质、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分类与结构、宪法的基本原则等。

3、民法典

1)课程目标:学生能够了解民法典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各编的核心要点。

2)教学内容:民法典概述、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等。

4、刑法

1)课程目标:使学生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实务知识,能够分析简单的刑事案件。

2)教学内容:刑法总则、犯罪论、刑罚论、刑法分则等。

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课程目标:学生能够系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2)教学内容:行政法基础理论、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等。

6、法律文书

1课程目标:培养学生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能够规范、准确地撰写各类法律文书。

2教学内容: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和技巧。

7、合同法

1)课程目标:使学生掌握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能够起草和审查常见的合同。

2)教学内容:合同的概念、分类和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违约责任等。

8、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1)课程目标:使学生了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掌握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

2)教学内容:劳动法概述、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处理等。

9、经济法基础

1)课程目标:使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掌握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的主要内容。

2)教学内容:经济法概述、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

10、民事诉讼法

1)课程目标:使学生了解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掌握民事诉讼的程序和方法。

2)教学内容:民事诉讼法概述、民事诉讼的主管和管辖、民事诉讼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证据、民事诉讼程序等。

11、刑事诉讼法

1)课程目标: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掌握刑事诉讼的程序和方法。

2)教学内容:刑事诉讼法概述、刑事诉讼的管辖、刑事诉讼的参与人、刑事诉讼证据、刑事诉讼程序等。

12、法律职业道德

1)课程目标: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道德意识,使其在今后的工作中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教学内容: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规范和要求,法律职业责任等。

13、治安管理处罚法

1)课程目标:使学生全面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内容、框架和适用范围,掌握各类治安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

2)教学内容:治安管理处罚法概述、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和适用、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等。

(三)实践教学环节

1、校内实训

1)法律文书写作实训:通过模拟案例,让学生撰写各类法律文书,提高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2)模拟法庭实训:让学生分组模拟法庭审判过程,锻炼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3)法律咨询与纠纷调解实训:让学生在学校法律咨询室或社区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校外实习

1)安排学生到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企业等单位进行顶岗实习,让学生在实际工作环境中锻炼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2)实习期间,学校安排指导教师定期到实习单位进行巡查和指导,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七、教学安排

(一)教学时间分配

1、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为40周(含复习考试)

2、1-5学期,每学期20周,其中教学18周,机动2周

3、6学期为顶岗实习,共20周

课程设置与教学进度安排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学期安排

公共基础课

历史

108

90

18

1-2学期

信息技术

72

36

36

1-2学期

艺术

72

36

36

1-2学期

语文

216

200

16

1-4学期

数学

144

130

14

1-4学期

英语

144

130

14

1-4学期

思想政治

144

128

16

1-4学期

体育与健康

180

90

90

1-5学期

计算机

108

54

54

3-5学期

劳动教育

36

18

18

1学期

公共课理论学时



912



公共课实践学时




312


公共课总学时


1224




专业课

法学

72

36

36

1-2学期

宪法

72

36

36

1-2学期

民法典

144

72

72

2-3学期

刑法

72

36

36

3学期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72

36

36

3学期

法律文书

72

36

36

3-4学期

合同法

72

36

36

4学期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72

36

36

4学期

法律职业道德

72

36

36

4学期

经济法基础

72

36

36

5学期

治安管理处罚法

108

54

54

5学期

民事诉讼法

108

54

54

5学期

刑事诉讼法

108

54

54

5学期

专业训练课

360

180

180

1-5学期

专业课理论学时



738



专业课实践学时




738


专业课总学时


1476




实践教学

顶岗实习

600


600

6学期

理论总学时合计



1650



实践总学时合计




1650


总学时合计


3300




课程 分类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期课时安排

18

18

18

18

18

20

公   共   基   础   课

1

语文 基础模块(上)

4






2

语文 基础模块(下)


4





3

语文 职业模块



2

2



4

数学 基础模块(上)

2






5

数学 基础模块(下)


2





6

数学 拓展模块(上)



2




7

数学 拓展模块(下)




2



8

英语(1)基础模块

2






9

英语(2)基础模块


2





10

英语(3)基础模块



2




11

英语 拓展模块




2



12

历史 基础模块 中国历史

4






13

历史 基础模块 世界历史


2





14

思想政治 基础模块 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

2






15

思想政治 基础模块 哲学与人生


2





16

思想政治 基础模块 职业道德与法治



2




17

思想政治 基础模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



18

艺术 音乐鉴赏与实践

2






19

艺术 美术鉴赏与实践


2





20

劳动教育

2






21

信息技术 基础模块(上)

2






22

信息技术 基础模块(下)


2





23

计算机



2

2

2


24

体育与健康

2

2

2

2

2


专   业   课

1

法学

2

2





2

宪法

2

2





3

民法典


4

4




4

刑法



4




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4




6

法律文书



2

2



7

合同法




4



8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4



9

法律职业道德




4



10

经济法基础





4


11

治安管理处罚法





6


12

民事诉讼法





6


13

刑事诉讼法





6


14

专业训练课

4

4

4

4

4


实践课

1

顶岗实习






30

合计

周学时

30

30

30

30

30

30

学期总学时

540

540

540

540

540

600

总学时

3300

八、教学实施保障

(一)师资队伍

1、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专任教师。

2、聘请行业专家、律师等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和指导实践。

(二)教学设施

1、配备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法律图书资料室等教学设施,满足教学需要。

2、建立校外实习基地,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门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场所。

(三)教学资源

1、选用国家规划教材或行业优秀教材,结合实际教学情况编写校本教材。

2、建设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包括教学课件、案例库、习题库等。

(四)教学方法

1、项目教学法:通过设置实际的法律项目,让学生在完成项目的过程中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2、案例教学法:选择典型的法律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

3、模拟教学法:通过模拟法庭、模拟调解等方式,让学生在模拟的法律场景中进行角色扮演,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

4、小组合作学习法:将学生分成小组,让学生在小组合作中共同完成学习任务,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教学评价

1、建立多元化的教学评价体系,包括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实习单位评价等。

2、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实践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

3、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监控和评价。

九、毕业要求

1、学生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2、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3、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实习成绩合格。

4、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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